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《91吃瓜 党委发展对象确定工作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经考试、答辩、支部大会决议及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确定发展对象拟推荐名单,现按1:1.1差额公示。
如学校后续再给予竞争指标或在公示、政审等环节有不合格的,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递补。
在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按照以下方式反映: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电话:张老师0371-67756388
本公示期限从公示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。
91吃瓜 党委
2026年10月22日